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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加入工会应注意的具体问题

发布时间: 2022-04-13 来源:

1、关于复员转业军人加入工会问题

应征入伍前没有加入工会组织的复员、转业军人,复员、转业到有工会组织的单位,申请入会的,要按照工会章程的规定,履行入会手续,使其成为工会会员。应征入伍前已经加入工会组织的复员、转业军人,复员、转业到用人单位后,可以凭会员证接转组织关系,不必再履行入会手续。

2、关于外籍职工加入工会问题

中华全国总工会于1979年1月23日下发的《关于外籍职工参加工会的意见》规定:“凡在我国厂矿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学校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的外籍职工,自愿申请参加中国工会,符合会员条件的,可按照工会章程的规定同意其加入工会,但不公开宣传动员。外籍职工工作期满回国时,收回其会员证,不转组织关系,可有省、区、市总工会发给其参加过中国工会的证明信。”2007你,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《关于外籍员工是否担任基层工会主席问题的答复》规定:“为维护外籍员工在华工作期间的合法权益,可以允许其加入工会组织,但外籍员工不宜担任企业工会主席。

3、关于农民工加入工会问题

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和重要组成部分,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,均应吸收他们加入工会,任何单位不得已户籍或工作时间长短为由限制其加入工会。

4、关于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问题

劳务派遣人员一般是指通过派遣单位(劳务中介组织)雇佣并签订劳动合同后,派往用人单位,工资由用人单位转交派遣单位支付的劳动者。对于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问题,要积极探索其组织形式。劳务中介公司已建立工会组织的,应由中介公司的工会组织及时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;劳务公司尚未建立工会组织,可由用人单位的工会依据事实劳动关系,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。

5、关于私营业主不能加入工会问题

私营业主作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,代表的是资方利益,工会代表的是企业劳动者的利益。私营业主雇佣劳动力进行生产,收入主要依靠企业利润,不是劳动收入,加入工会不符合《工会法》中关于工会会员资格的规定。

6、其他应注意的问题

职工加入工会不受年龄限制,不需要介绍人介绍,不需要进行考验。

合同工、临时工都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,参加工会组织是他们的法定权利,上述工人因合同期满解除合同,其会员会籍保留在居住地工会,如果该会员到其他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作,可把会员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。